2021年,市能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和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开展能源工作,有力推进能源领域法治化建设持续深入。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工作责任
切实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不断完善局机关法治建设机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能源安全保障、行政执法、民生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班子团结,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将法治建设及普法执法工作纳入《2021年全市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
(二)强化法治学习,提升干部法治思维
局党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新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系列法规政策,中心组集体学法3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会议精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强能源系统学法用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年初制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摘编》和《学习考试题库》,全市煤矿监管部门、从业人员1.9万余人参加学习并考试;4月16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法治保密知识教育活动,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并开展普法考试和保密知识竞赛,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法律;12月份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网上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合格通过率100%;利用灯塔-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每人学法时长不少于26.5学时,带动全局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树牢宗旨意识,深化法治为民思想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开展“政策服务到企业、应急演练到区队、警示教育到班组”活动,对9月1日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增强煤矿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意识。开展煤矿安全、长输油气管线保护和电网迎峰度夏等应急演练4次,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警示教育6次,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事故案例,绷紧安全之弦。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标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保护设施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500余份,营造了安全文化处处可见,安全法规处处可查的法治环境。联合省煤田地质局第五勘探队、大津口乡组织开展清洁煤推广活动,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深入西七里社区开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四)强化制度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通过公平竞争性审查,发布《泰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推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有违公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我局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起草了《泰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严格按照法定决策程序,启动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范执行,12月28日正式颁布实施。聘请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单位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今年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9条,收到市政府协助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期办理答复。
(五)深化程序正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泰安市能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事项等信息,提高行政执法公开度、透明度。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和“亮证执法”制度,明确检查项目、检查要素、检查责任人。2021年度,开展煤矿安全执法检查92矿次,查出问题1387条,下达责令整改书4份,责令停止生产矿井1处,停止采掘工作面生产2个,市局处罚30矿次370.5万元。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12次,执法检查结果全部在“信用泰安”进行公开公示。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市能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行政执法情况及时上传至泰安市行政处罚与行政权力网络运行平台、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运行平台,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市能源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审查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建立《市能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登记表》,今年共对26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六)公正司法普法,依法化解争议纠纷
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渠道,安排专人接听群众电话、查办群众来信、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依法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今年,我局共接受办理群众投诉、咨询、求助等事项12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普法工作,开展以依法行政为主体的学法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七五普法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表》《普法责任清单》,层层压实普法责任,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今年共开展以案释法工作3次。
二、存在问题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的思想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要继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加大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意识。二是法治宣传和培训形式较为单一。在法治建设培训和学习组织上不够积极,缺少专项的全面的系统的学习培训,要在培训内容、培训载体、培训形式上下功夫,提升机关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学习热情。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执法要求存在差距,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平均年龄偏大,专业人才匮乏,与当前能源安全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创新方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监管执法队伍。制定执法人员素质培训计划,逐步实现人员专业化、办公自动化、办事程序化、执法高效化的目标。拓宽依法行政的思路,探索解决实际工作中的行政执法问题,充分发挥助手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压实责任,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目标,完善政务服务系统,逐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深入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社会的依法行政。
(四)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普法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能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泰安市能源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