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平价上网办理流程指南(试行)
2022-05-0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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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范围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管理权限
400千瓦及以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市、区)、功能区能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管理确认。
400千瓦以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能源局管理确认。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份) |
1 | 泰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 原件 | 3 |
2 |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到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办理) | 复印件 | 1 |
3 | 电网企业出具的消纳原则性意见 | 复印件 | 1 |
4 | 房产建筑物合法性文件:不动产证或土地证 | 复印件 | 1 |
5 | 项目单位与房屋业主协议(系租赁关系的提供) | 复印件 | 1 |
6 | 旁证材料:双方营业执照等 | 复印件 | 1 |
四、办事流程:
五、联系电话:0538 -8336902
六、办公地址:市能源局
附件:
泰安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平价上网申请表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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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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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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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机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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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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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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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承诺 | 1.申报的材料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责任。 2.我单位承诺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相关规定,不需要国家补贴,保证在规定时间完成建设。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章) 项目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房屋业主单位意见 | (系租赁关系的,由房屋业主确认;房屋业主自建项目的,该栏无需填写) 申报的材料真实完整。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章) 房屋业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申请材料已审核,相关条件已具备,现予确认(同意上报)。 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市能源局审核意见 | 申请材料已审核,相关条件已具备,现予确认。 市能源局(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