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市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决策部署,重点组织开展了煤矿雨季“三防”和教育培训专项检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执法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四不两直”检查等活动。共检查矿井11处、23矿次。其中省属煤矿6处、18矿次;“双随机”抽查和“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煤矿五处(良庄、兴杨、金阳、保安、石桥)。查出问题170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9份,行政处罚1矿次2事项,罚款3万元,约谈煤矿相关负责人2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雨季“三防”方面:
辖区各煤矿均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工作,均成立了以主管矿长为组长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全市煤矿共组成抢险机构19个。针对雨季“三防”工作特点,各煤矿备足备齐了防洪抢险物资,做到专库存放。实施“雨季”三防一般工程841项,重点工程2项,目前已经全部完工,实际投入资金1707.33万元。对排水设备、高低压供电设备及输电线路进行了夏季预防性监测、试验、维修。开展了水泵联合试运转和停产撤人演习。
各煤矿在开展雨季“三防”工作方面,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如下:
1、物资材料管理不规范。大部分煤矿存在防洪物资储备目录种类不全或帐卡物数字不一致现象。
2、技术管理标准不高。部分煤矿采掘、防治水、供电等专业图件标注内容不全。孙村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未标注相邻区域孙村3号井等已闭坑老窑,未将洛沟风井、北立井工业广场纳入地表巡查范围,未进一步明确华恒煤矿闭坑后受影响区域地表巡查及水位观测责任。白庄、翟镇等个别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未严格按《煤矿防治水细则》执行。
3、设备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孙村、金阳、石桥煤矿均出现一台主排水泵不完好、不能正常排水现象;保安煤矿个别作业地点语音广播安设距离远或存在故障未按规定时间及时维修,不能保证该作业地点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清晰听见应急指令;石桥煤矿雨量监测系统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降雨数据。
4、主供电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全市大部分煤矿在供电应急电源方面考虑不足,无应急电源。
二、教育培训方面:
面对今年的严重疫情,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治,一手抓安全生产与教育培训、采取网上、线上等多种教考模式来抓教育培训,标准不降、质量不降,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疫情管控、教育培训与安全生产两不误。各县(市)管理部门、新矿、肥矿集团始终把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和长远性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存在问题:
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部分煤矿企业未按要求进行培训,存在培训流于形式、学时不足现象;个别集团公司培训机构对其他从业人员培训一期一档资料未按要求及时归档管理。
2、全员培训考核不到位。个别从业人员学习时间人员定位显示下井作业,村孙煤矿存在培训“学时不足”的问题。
3、教育培训经费使用不规范。部分煤矿对教育培训经费未按照规定分类使用,教育培训经费报销不及时。
三、其他方面:
1、个别煤矿顶板管理工作不到位。翟镇煤矿对开采的煤层未及时完成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石桥煤矿局部回采巷道受采动压力变形,维修不及时,导致巷道宽度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保安煤矿采煤工作面二次注液不及时,造成个别支架初撑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2、个别煤矿通防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部分煤矿下井人员未按照要求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孙村煤矿重复出现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未安装烟雾传感器的问题;协庄煤矿未按照实际巡检情况填写瓦检手册和瓦斯班报,个别掘进工作面巡检时间长期雷同,不符合井下工作实际。
四、相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政治站位。各部门、各煤矿要清醒认识新冠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不确定性,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上级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尤其要抓好重点疫区及境外输入人员的监控排查隔离检测等工作,杜绝新冠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2、强化问题整改。针对以上问题和发生根源,各煤矿要认真分析,举一反三,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产煤县(市)发改局(能源局)和新汶、肥城矿业集团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指导辖区煤矿开展好雨季“三防”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3、聚焦重点时段,充分做好汛期安全措施落实。主汛期来临,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齐河两煤矿双回路停电事故和古城煤矿井下突水事故教训,压实汛期煤矿水害防治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上级有关恶劣天气停产撤人等制度;要做好雨季“三防”工程、汛期督查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汛期井上、下涌水量观测,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做好双回路供电、应急电源及事故救援排水工作。各县(市)发改局要对安全问题严重、事故隐患突出、日常管理薄弱矿井逐一排查,并监督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