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企业执法监察的通知》要求,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对我市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等四家电力企业开展执法监察,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执法监察人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对企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核查企业能源统计台账和报表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用能数据进行了核查,对企业的能耗管理机构、能效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用能设备台账等资料进行了查阅,现场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通过现场执法监察,我市被监察电力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等情况均符合国家、省限额标准,未发现企业违法行为。